柳州市鱼峰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
项目说明
柳州鱼峰区公共建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包括柳州市第八中学、柳州市第二十四中学、柳州市第二十五中学、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、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等单位,根据以上单位建筑情况,我司对以上建筑的空调系统、照明系统、热水系统进行了改造,并增加了光伏发电系统、节能控制系统和能耗监测平台,改造后建筑综合能耗比改造前节省48%以上,相当于每年减排废气3000吨,每年可节省费用约1000万元,也实现用能数据的公开化、透明化,实现用能定额管理和无成本低成本节能管理,建立了科学的节能管理制度体系。